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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6-15 10:31 信息来源: 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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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按省委、省主要领导同志关于采煤塌陷避险搬迁等工作的批示要求,省能源局迅速行动,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开展三项工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第一时间梳理集中整治情况,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省压煤村庄搬迁、房屋斑裂处置和采煤塌陷地治理等三项工作(以下简称“三项工作”)。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

  在起草阶段征求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主要产煤市自然资源和能源管理部门、山能集团意见,召开了由各市能源管理部门,部分煤炭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共18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实施意见》完成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会签,经省政府同意,于4月2日正式印发各相关市人民政府。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积极做好房屋斑裂处置,审慎稳妥实施压煤村庄搬迁,明确了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房屋斑裂处置、压煤村庄搬迁三项工作的工作目标,提出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任务 ,健全完善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分别对三项工作的关键指标、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2021年底,稳沉和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率均达到90%;2022年底,稳沉和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率均达到100%。二是房屋斑裂处置。做到“四个100%”:房屋斑裂排查建档率100%,斑裂补偿兑现率100%,房屋损坏修复率100%,危房处置率100%。三是压煤村庄搬迁。做到“二个确保一个100%”:确保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落实新村建设用地,村民安置率100%。

(二)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各地方政府、煤炭企业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塌陷地治理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十四五”期间重点做好省级专项规划项目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快治理存量,统筹地上地下,严格控制增量。创新治理模式,形成资源共享、要素互补、产业互动的良性治理机制。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采煤塌陷地治理相关政策落实,推动政策落地。二是积极做好房屋斑裂处置。县(市、区)发展改革(能源)、住建等部门要组织煤炭企业开展房屋斑裂全面排查建档。县(市、区)政府加快危房处置到位。煤炭企业要足额落实维修加固经费,乡镇政府对维修加固经费要实行专账管理。煤炭企业要严格控制建下开采,最大限度降低对地面建筑物的损坏程度。三是审慎稳妥实施压煤村庄搬迁。实行分类处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安置搬迁群众。对居住在临时过渡房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煤炭企业改善临时居住条件,确保居住安全,及时足额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对在外租房和投亲靠友的,煤炭企业要及时足额发放房租和补偿费。

(三)保障措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协调指导,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进行通报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舆论引导,为采煤塌陷地治理、房屋斑裂处置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工作的实施意见

网站标识码:3708000008

主办单位:济宁市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