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6-30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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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处所:济宁市王母阁路170号,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全市煤矿职工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和从业教育培训、煤炭特有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及实操技能培训、煤炭职业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研究咨询及信息服务等,组织承办学术与技术交流及专家专业会议,受上级部门委托拟订煤矿培训规划及具体指导落实全市煤矿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煤矿教育培训职能,提高煤矿职工素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单位性质:正科级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王绍星;经费来源:学员培训费;开办资金:752万元;举办单位:济宁市煤炭局。

    二、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

  第三条本单位处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王母阁路170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根据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济编(1992)41号文《关于建立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的批复》成立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煤炭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宗旨是充分发挥煤矿教育培训职能,提高煤矿职工素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本单位业务范围:为全市煤矿职工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和从业教育培训、煤炭特有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及实操技能培训、煤炭职业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研究咨询及信息服务等,组织承办学术与技术交流及专家专业会议,受上级部门委托拟订全市煤矿培训规划及具体指导落实全市煤矿培训工作。

  第八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职工大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改革重大管理、工作组织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工大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单位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工作组织制度。

  (四)认真履行为全市煤矿职工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和从业教育培训、煤炭特有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及实操技能培训、煤炭职业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研究咨询及信息服务等,组织承办学术与技术交流及专家专业会议,受上级部门委托拟订全市煤矿培训规划及具体指导落实全市煤矿培训工作等各项工作职责,制订各项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任务组织的领导责任、教学责任和后勤保障责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全面落实考核和奖惩制度。

  (五)煤矿安全生产宣传和从业教育培训、特有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和实操技能培训、煤炭职业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理论实践研究咨询与信息服务等各项工作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其相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必须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煤矿服务、为安全生产服务的思想;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分类培训、规范管理、统一标准、教考分离、考核发证”的原则。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组织,落实责任,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七)安全技术培训必须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为主,根据培训规模和任务,设有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

  (八)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九)安排部署和指导各科室日常工作。

  (十)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十一)处理、协调好内外部关系,为培训工作创造优良环境。

  第十一条本单位设置综合部,人事考核部,安全培训部,职业教育宣传部,后勤服务部(分设餐饮管理、公寓及环卫管理室)等五个内设机构。职责任务分别是:

  综合部职责任务:1、负责培训中心行政、党务、纪检工作。2、负责培训中心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职工政治思想工作。4、负责文秘、宣传工作;负责培训中心行政公文,文件的收发、审批、存档工作。5、负责组织修订各项工作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6、负责外事、接待、来信来访工作。7、负责治安保卫工作。8、负责计生工作。9、负责办公用品购置和仓库管理工作。10、负责职工上班及值班安排,活动和会议通知传达、组织工作。11、负责退休人员、借用人员的管理。12、负责值班室、接待室、会议室的使用与管理。13、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人事考核部职责任务:1、负责制订培训中心年度人事、劳资及考核等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培训中心职工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具体贯彻、宣传、落实人事劳资方面的政策、方针。3、负责培训中心人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考、聘的申报及手续办理工作。4、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劳动保障年审工作,负责和相关部门的外部业务联系。5、负责拟定培训中心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草案;制定职工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劳动用工(包括临时工)招聘、考核等劳务工作。7、负责制订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标准,并及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8、负责拟订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预算和报酬分配方案。9、负责对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责与岗位职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奖惩考核。10、负责各项绩效考核的展开和绩效改进计划的执行。负责对部室、职工各项考核的日常组织管理、各环节的质量检查。11、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安全培训部职责任务:1、根据省局下达的年度煤矿特种作业、班组长资格培训计划编制培训中心相应年度培训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2、负责培训中心师资管理、教师教研工作,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及现场调研。3、负责各专业教研室及实验实训管理室的管理工作。4、负责煤矿特种作业、班组长资格的培训办班工作。负责授课教师、班主任的选聘、管理、考核。根据相应教学大纲,结合实际,编制培训教学实施计划表和课程表,落实日常开班、报到、教学组织、教学质量检查控制、结业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培训信息上报,证件管理与发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培训教学、学员档案,并及时入档。5、负责培训中心计算机中心、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6、负责选用煤矿特种作业、班组长资格培训教材和组织教师编写培训教材讲义工作,编制上报培训教材采购计划。7、负责责任范围内教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8、协助相关部室做好学员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管理工作。9、负责对培训学员培训效果跟踪调查、外调送培单位教学反馈等工作。10、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职业教育宣传部职责任务:1、负责除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及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之外的其他教育宣传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2、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年度煤矿职工职业宣传教育工作。3、根据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非煤矿特种作业资格、班组长资格培训)编制培训中心相应实施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学员迎(送)、报到注册工作。4、根据相应教学大纲,编制培训班培训教学实施计划和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和结业考试。5、负责所组织教育宣传培训班的授课教师、班主任选聘,管理及考核工作。6、负责所组织教育宣传培训班的学员在校学习、生活管理工作。7、负责所组织教育宣传培训班的各报表填报、学员个人及教学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工作。负责合格学员的证件办理与发放管理工作。8、负责对培训学员的培训效果跟踪调查、外调送培单位教学反馈等工作。9、积极开拓培训渠道,努力寻求培训需求,积极开展煤炭职业教育宣传培训及其他培训工作。10、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后勤部餐饮管理室职责任务:1、负责培训中心餐饮服务管理工作。2、具体负责制定培训中心餐饮年度、月和期次计划,组织、督促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和经济指标,并对期次、月度、年度餐饮情况作分析报告。3、具体负责日常餐饮菜买工作。坚持“食品安全第一”原则,保证质量,并严格控制成本。坚持原则,秉公买卖,不图私利。严格执行物品验收、审计、入库、领用程序。4、具体负责日常餐饮食品的制作工作。坚持科学的食品制作工作流程,保证饭菜卫生安全,色、香、味俱佳。注意现场管理,每天对餐厅、厨房监管,组织餐饮质量管理活动,保证各项运作正常。5、具体负责学员与职工的日常就餐管理与安排。多渠道主动了解学员与职工的进餐要求信息,及时解决学员与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化解矛盾,切实提高餐饮服务质量。6、负责餐饮服务所属餐厅、灶房等工作岗位人员的管理与使用。抓好所属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每期饮食服务工作。7、负责餐厅、灶房及其餐具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负责督查各岗位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规程、工作质量等服务状况,保证服务质量。管理本部门所属工作人员做好卫生清洁和人身财产安全,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电、卫生、安全等教育。8、积极了解市场动向和掌握原材料行情,根据市场情况和季节差异特点拟订并组织食品的采购计划,控制食品、饮品标准规格和要求,科学控制成本。9、组织日常和定期(每期两次)的餐饮会议,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完善餐饮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10、做好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后勤部公寓及环卫管理室职责任务:1、负责培训中心公寓楼使用与管理、环境卫生、后勤维修服务工作。2、负责制定培训中心公寓楼使用与管理、环境卫生、后勤维修的年度、月和期次计划,组织、督促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和经济指标,并对期次、月度、年度工作情况作分析总结报告。3、具体负责物业公司卫生保洁质量的日常管理、监督、考评工作。注重现场管理,组织质量管理活动,保证培训中心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的舒适清洁。4、具体负责公寓楼及清洁修缮工具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各种物品验收、入库、领用程序。做好公寓楼内各种设备设施、生活用品及各种维修用品、清洁工具用品的使用及保管工作。5、具体负责学员、职工或其他人员的日常住宿管理与安排。多渠道主动了解学员与职工的住宿要求信息,及时解决反映的突出问题。6、负责做好培训中心各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7、负责公寓楼、环境卫生、后勤维修等工作岗位人员的管理与使用。抓好所属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8、负责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负责督查各岗位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规程、工作质量等服务状况,保证服务质量。管理本部门所属工作人员做好卫生清洁和人身财产安全,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电、卫生、安全等教育。9、定期组织公寓、环卫、维修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培训费收入。

  第十三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三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2011年 10 月 1 日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报中共济宁市煤炭局委员会同意。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二0一四年度,我单位在市煤炭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与考试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关于落实安全培训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90余项,严格质量制度控制。2、严格按培训大纲组织培训。积极完成各期培训教学组织、教学教研、考务管理等日常工作,促进了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3、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不断完善考务组织管理体系,各类考试做到了“无差错、无泄密、无作弊、无事故”。 4、严格学员管理、班级管理、培训档案管理。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顺利完成学员各期次结业考试、资料汇总上报、证件审办发放和档案归档等工作。5、致力抓好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工作。构建和完善高效的行政和后勤管理体系,确保把每个学员学习生活都安排好。6、不断加强培训硬件基础、软件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实训基地建设,电化和实操教学不断发展,在教学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增强了实际教育培训效果。7、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教师特别是外聘教师使用管理力度。积极外聘领导、教授、专家、教师36人,有力保证了培训教学水平。

  (二)、健全日常管理工作责任细化体系,积极完善工作实效机制。1、组织全校职工进行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的多项次教育活动。2、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服务水平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职工工作激励、考核奖惩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3、注重细化抓好办公纪律工作作风、经济审核、后勤服务保障动态管理与考核工作,对经济行为从重从严管理,对行政后勤服务工作从严从细管理。4、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市廉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5、强化职工学习活动,提高职工知识水平。制定了职工学习计划并有步聚的组织了实施,优秀者亦进行了一定的物质表彰。

  (三)、主动发挥培训中心服务平台的引领和指导功能与作用,推进全市煤矿宣教考网络体系建设。努力发挥培训中心的安全教育培训主渠道、安全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详细调研与科学编制全市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全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积极引领和指导全市各煤矿培训机构开展好安全培训工作。加大日常教培的信息调度、工作沟通与联系;注重做好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等方面,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宣教活动,有力推进了全市煤矿宣教考立体网络体系的建设,烘托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省、市委要求和市煤炭局统一部署安排,培训中心全年深入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1、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方案,缜密组织方案实施。2、搞好各阶段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活动计划方案进行了15次集中学习,发放学习材料,多方位积极征求意见建议。3、认真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照“四风”,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联系实际,认真分析。广大干部职工勇于剖析,取得明显实效。4、确保整改落实,加强建章立制。针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建立了长效机制,严格确保了整改落实。通过活动,提高了践行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推动了“四风”突出问题大改进,有效锻炼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取得的主要效益:全年累计组织培训、考试各类人员6946人次,完成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计划任务的126.29%,再创历史最好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考试4022人次,涉及8个专业领域35个工种。其中初训5期944人次、复训23期3078人次;整体完成省局下达计划任务的118.12%;培训合格率99.61%。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考试477人次,涉及7个专业,13期,完成省局计划的101.03%,培训合格率99.79%。专业专题性培训2447人次,涉及13个专业工种专题,完成年专业培训工作计划的163.13%,培训合格率99.91%。积极配合山东煤炭济宁鉴定站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到市煤矿培训中心培训技能工人175人次,下矿到现场鉴定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合格1391人,合格率84.56%;向省局推荐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培训考试合格者254人。与山东煤炭济宁鉴定站一起成功举办2014年山东煤炭特有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实操考试,论文答辩(济宁考点)。承担全市煤矿各类人员培训计划的调研及制定等工作。承担全市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师)双向挂职锻炼活动,全年分5批次共开展了18个煤矿企业28名专业人才双向挂职锻炼,组织下井330余人次,取得圆满成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当年,培训中心工作与适应现代企事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和发展空间。作为济宁市事业单位的煤炭行业职工培训与考试的服务职能有待得到更有效地发挥;内部企业化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没有得到有效的向纵深方向发展;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还不是很得力;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充分;以人为本、艰苦朴素、干事创业等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加强;师资队伍煤炭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教学有待创新;实训基础薄弱;国家煤矿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试点(申办)建设滞后;管理工作需要提高水平,内部执行力建设还需要注重下一些功夫。

  (七)、其他需要相关说明的情况: 1、无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无有业务职能未履行的情况;3、无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有涉及法律诉讼;4、无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无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无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单位重大信息

  根据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济编(1992)41号文《关于建立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的批复》,本单位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十人,经费自收自支,现有在编职工8人,其他职工18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部,人事考核部,安全培训部,职业教育宣传部,后勤服务部(分设餐饮管理、公寓及环卫管理室)。职工名单:王绍星,汪明磊,陈东,滕旭东,李士宏,赵澎,王冬菊,周路,马国杰,姜震,郑文青,孙岩,蒋龙飞,赵启军,张乐,董伟,崔俊宏,韩传廷,冯兆哲,刘晓丹,宋媛媛,肖阳,马若亮,肖义华,齐丙金,耿国夫。


                                                 2015年1月19日

网站标识码:3708000008

主办单位:济宁市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