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济宁市能源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济宁市能源局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统筹推进涉及市能源局工作的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济宁市能源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济宁市能源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凡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谷相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卞清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彦军 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魏 鑫 办公室主任
王扬春 人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孟祥征 发展规划科科长
王传钧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科长
段迎春 电力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龚柏山 煤炭科科长
满 震 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科科长
付海洋 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胡英俊 煤炭安全执法一大队负责人
孙 亮 煤炭安全执法二大队负责人
张振国 煤炭安全执法三大队负责人
解品洲 煤炭安全执法四大队负责人
曹文峰 煤炭安全执法五大队负责人
李连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执法大队负责人
王洪坦 电力设施保护执法大队负责人
王婷婷 节能执法一大队负责人
兰之伟 节能执法二大队负责人
张怀东 节能执法三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谷相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鑫、田甜、李子怡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调各科室、单位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