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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3-08-29 18:22 信息来源: 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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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陕西延安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学习传达省政府安委会系列文件精神,通报全市煤矿“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近期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副局长姚文泉、市政府副市长刘东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工作的函〉的通知》,通报了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及近年来26起煤矿隐蔽工作面违法生产酿成的瓦斯事故有关情况,以及集中攻坚行动以来市能源局监管执法发现的问题情况,和专家排查隐患风险、下沉一线督导检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异地互查、企业安全总监互查、市级异地互查等发现的县级监管部门、集团公司、煤矿三个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兴隆庄煤矿、欢城煤矿、宏阳煤矿在会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山东局姚文泉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新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损失极为惨重、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坚决有力,措施上要务求实效,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方位、全过程贯彻落实到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从煤矿职工切身感受和利益角度谋划和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切实做到居安思危,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系统思维,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确定性举措应对不确定的因素,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副市长刘东波在讲话中指出,全市煤矿领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省委省政府“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红玉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的讲话精神,制定并实施了“十项断然措施”,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攻坚”行动,通过进一步梳理、分析、总结,形成了“济宁市‘12345’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明确,“集中攻坚”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全面系统总结,做好经验梳理,采取强硬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持续巩固提升攻坚行动成果。要认清当前形势,深入查摆分析,拿出精准有力举措,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突出整改提升煤矿地质灾害、集团公司管理力量、装备投入、人员素质、现场管理、安全投入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强化日常培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减少因管理不到位、设备更新缓慢而引发的问题隐患。要聚焦重点任务,细化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实施,强化监管执法,确保矿井长治久安。

刘东波强调,要深刻汲取延川县新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时刻保持警觉警醒,充分认识事故煤矿未按要求佩戴定位卡和隐瞒采掘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从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训来汲取。要持续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决守牢守好安全生产底线。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等活动,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施工,以及隐瞒掘进头、采煤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谋划部署,严厉打击矿山瞒报事故行为,深入开展瞒报事故“大起底”。要狠抓安全监管、煤矿专委会、集团管理、煤矿主体“四个责任落实”,在重大灾害治理能力、科技装备水平、职工安全素质“三个方面提升”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汛期安全防范“两项重要工作部署”上下大力气。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抓牢抓细抓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力保障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执法三处、四处主要负责人,市应急局、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产煤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煤矿专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矿业集团公司、检测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煤矿矿长、安全总监和总工程师,驻矿盯守人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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