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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1-09 17:45 信息来源: 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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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能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促进事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全面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2次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改方案、调度进展情况;召开7次党组会,调度推进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深刻检视、逐项查摆、逐条回应,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并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全面落实局党组班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局党组班子、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跟踪督办,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调度,紧盯问题抓整改。局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调度和整改销号制度,及时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突出问题导向,对确认完成的整改事项予以销号;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寻求解决办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建设,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工作等相结合,统筹兼顾,确保成效。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体系,用制度的硬约束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形成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相继出台了《中共济宁市能源局党组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煤矿安全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规范指引(试行)》等文件,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距离“完整、准确、全面”要求有落差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不及时不深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照问题反馈的内容,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回信和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补足功课。二是从严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明确专人定期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最新指示批示精神等,对照省市委常委会学习标准,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部分内容还要在月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上进行再学习研讨,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三是举一反三,长期坚持。以“第一议题”学习、“第一时间”传达为标准,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累计组织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0次。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推进我市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系统谋划不深、落实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大能源观”树立不牢的问题,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对照查摆,推动思想转变。二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同志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起草印发了《济宁市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济宁市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切实抓好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①持续推进传统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全市44处煤矿先后实施采掘工作面智能化改造,累计投资71.35亿元,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12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223个;智能化开采量占比84.73%。②积极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2023年累计关停退出落后煤电容量62.6万千瓦,煤电装机占比下降6.11个百分点。③针对“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509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31%。④持续深化节能减煤。一方面,创新实施“加减乘除”节能减煤工作法和能源消费结构综合评价,分领域、分行业大力推进节能减煤技术改造,助推我市经济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持续优化。圆满完成省定我市“十四五”前三年能耗强度累计下降目标值为9.7%的任务。另一方面,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刚需用能。发挥制造强市建设能源保障组工作职责,深入挖掘能耗、煤耗空间,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2022年以来共支持32个产业项目通过省级节能审查,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用能支持。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服务保障民生方面有欠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电力运行应急处置不到位,供电可靠性保障不力的问题: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建立重要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高效开展;指导电力企业做好防汛抗旱物质储备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修订完善了《济宁市大面积停电预案》,全面提升电力运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3.贯彻落实中央能源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扎实有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服务保障市重点项目成效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积极对接市总指挥部,对重点项目堵点卡点问题逐项梳理,主动对接相关煤炭企业,协调推进重点项目涉及相关煤炭企业的压覆协议签订工作。已协调完成鲁宁线曲阜城区段管道改线、皇营220kV输变线等工程项目涉煤压覆协议签订工作。二是举一反三,梳理市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开展的涉煤服务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地面建设与井下开采,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同时,督促煤炭企业优化生产接续,合理组织生产,确保全年产量稳定。

(2)针对煤炭保供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一是积极对接省能源局,督促有关煤矿坚决落实省部署要求,千方百计稳产稳供。同时,做好煤炭储备工作,圆满完成迎峰度夏130万吨、迎峰度冬100万吨储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政府可调度储备基地信息化建设,推动济宁能源实现了对梁山港、跃进港、太平港、龙拱港、顺达港储蓄煤地点的视频监控接入,已完成软件开发、软著申请等工作。三是推动运河煤炭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完成二期验收工作,系统功能已经实现,已完成基础信息管理、电子交易(挂牌交易、长协交易和招投标交易)、资讯发布、会员管理、供应链金融等功能建设。

(3)针对电力保供阶段性缺口压力大,面临“三重叠加”困难挑战的问题:一是推进麟祥(济宁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鲁西发电两台机组投产运行,进一步优化网架结构,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为全市能源保障提供了新的电源支撑,有效缓解了电网用电负荷紧张情况;二是研究制定有序用电和顶峰发电方案,修订紧急负荷控制序位,完善需求侧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

(4)针对节能减煤工作监管不力的问题:常态化运用经验交流、政策培训、预警约谈、节能监察等措施,督促引导县市区及关键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转方式、调结构、提能效,推动全市节能减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通报,圆满完成省定我市“十四五”前两年能耗强度降低和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4.安全底线意识绷得不紧,防范化解能源系统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煤炭安全监管在“严”和“实”上有落差的问题:①在解决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方面:一是多次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结合全市煤矿实际,开展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下沉煤矿一线“集中攻坚”行动、综合整治等活动。二是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并通过调度信息平台进行线上检查;结合执法计划,开展百日攻坚等各类执法检查。三是夯实安全基础,开展煤矿安全“云讲堂”,完成对全市煤矿安全总监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现场测试,开展“13310”煤矿基层班组建设,组织“每周一案”安全警示教育,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

②在组织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方面: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个别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应参加未参加培训的问题进行核实,指导培训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目前均已完成。二是持续强化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管的力度,严格按照“逢查必考”“逢查必执法”的要求,每年开展安全培训督导检查。

③在解决“屡查屡犯”问题反复发生方面:煤矿领域:一是根据检查的情况,每月分析矿井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向省市属煤矿集团公司、县属煤矿所在县政府通报,合力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重复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不断减少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节能领域:一是加大节能执法力度。2023年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累计督导企业淘汰更换落后机电设备1089台,年可实现节电量约1375.6万千瓦时。二是结合执法活动,加大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宣传力度,明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国家、省发布的高效用能设备。

④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面: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煤矿安全“云讲堂”“干部大讲堂”“微课堂”,开展专业组学习交流、互查互学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二是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每季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活动,指导企业制定管控措施,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⑤驻矿盯守方面: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矿驻矿盯守监督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加强对驻矿盯守人员管理考核。二是加强盯守监管,常规性开展专项检查,实行“每日一调度、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考评、每季度一总结”。三是组织召开全市煤矿驻矿盯守专题会议,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考试活动等,提升驻矿盯守人员能力素质。

(2)针对电力运行安全检查不细致、监管有空白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和电力设施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电力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并下达执法文书,提出工作建议,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3年累计开展电力安全执法42家次。二是成功申报全省唯一电力安全属地监管高质量创新推动试点,围绕试点创建,定方案、筑基础、强举措、提效能,形成了系列典型经验,先后5次受到省安委会电力专委会通报表扬。

(3)针对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有盲区的问题:一是完成了老旧管道改线工作,鲁宁线曲阜城区段、微山段分别于3月23日、5月23日完成新管道投产。二是加强高后果区管控。将新识别出的宣宁天然气管道高后果区管段纳入管理,制定了《一区一案》和《应急处置方案》;1月底“三桩一牌”、视频监控已安装调试完成,并于2023年安全生产月(6月份)期间,在高后果区现场开展管道保护宣传活动。根据特检院识别结果系统梳理了全市高后果区范围及数量,已全部纳入管控范围和重点执法检查内容。三是举一反三,推进责任落实。印发《2023年全市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工作要点》,全面部署2023年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科学制定执法计划,实现管道保护执法全覆盖,2023年开展执法检查42家次。

5.推进能源领域管理效能提高方面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研究起草《济宁市“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2023年12月份印发。二是“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方面。根据《山东省能源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已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市能源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2023年4月份正式印发实施。

(2)市县能源监管工作衔接不理顺的问题:目前,12个产煤县市区均已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到应急部门。市能源局结合执法计划,联合县(市、区)应急局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监管执法合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业务能力。

(3)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①规范执法方面:一是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规范指引(试行)》,发放至各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安排专人点对点指导煤矿安全执法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归档;严格落实“一案三审”制度,确保执法案卷格式规范、质量合格。二是对新入职煤炭安全执法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突出行政执法程序培训,“以老带新”学执法规范、学系统使用、学专业技术知识,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2022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互查互检通报》和《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积极主动对接执法系统工程师,及时获取系统升级、使用要求等各项信息,组织执法人员跟踪学习系统使用的最新知识要求。三是开展了煤矿安全领域执法文书案卷互查互检活动,通过内部文书案卷互查、互促、互学、互助,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达到以查促学、促提升的目标。②执法装备购置方面,已将执法装备购置所需资金列入2024年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经费预算。③执法人员安全保障方面,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购买了一线执法人员意外伤害险。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力不够方面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够迅速有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廉洁文化建设重要论述提报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我市能源发展实际,分13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能源领域廉洁文化建设明确了具体措施。制定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个人述职报告内容,主动如实向组织说明个人家庭、房产等情况。督促指导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各党支部按要求高质量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

(2)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精准,将一般性工作责任等同于廉政风险点的问题:部署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专项行动,从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制定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方面全面查找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台账,逐条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结合全市能源事业发展、单位职能转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动态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长效管理机制。

(3)针对机关纪委监督工作弱化的问题:配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明确专职机关纪委书记负责单位机关纪检工作。制定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分三大方面13条具体任务对全年工作进行明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引领保航作用。建章立制,全面搜集整理中央、省、市政策法规、文件条例等,梳理形成机关纪委制度汇编。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提高监督质效。

2.纠治形式主义问题持续用力不够,落实市委“严真细实快”要求有差距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四风”问题查摆不认真的问题:集中学习传达了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全市作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堤坝。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进行廉洁过节提醒,警示党员干部不越“红线”。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明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了问题台账,逐条制定整治措施。

(2)文风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认真反思,对制定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针对反馈的党建工作要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存在雷同或抄袭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和《2023年市能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三是按照中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方案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已制定符合能源局实际的工作方案,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调研活动,并抓好落实。

(3)“层层转发文件”现象有所抬头的问题:一是加强来文管理处置。严格流程管理,对于各类来文,经领导批示后,相关科室按要求及时研判进行处置,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行文下发或批示下发。二是加强思想认识。利用集中学习、工作例会等,持续倡导严真细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认真研判处置各类文件,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履职能力培训班,认真学习公文处理相关知识;利用局干部大讲堂活动,组织开展了局内部培训学习,提升全局公文办理水平。

3.财务管理不规范,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局党组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财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市能源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文件;二是针对培训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单位,无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能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预算项目年度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的问题,根据新出台的监督管理意见,对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培训中心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等文件的学习,并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培训中心内部长效管理制度,严格对照执行,堵塞监管漏洞。

(2)涉嫌超限额超范围列支现金的问题:经排查,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两项支出是因为报销人员在填写《原始凭证整理单》时,将支付方式写成了“现金”,实际支付方式是转账,也已查到相关转账凭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于2023年3月份召开党组会,研究印发《市能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严禁现金支付的范围,加强内部管理。

(3)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一是针对财务人员力量薄弱,不能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的问题,于2022年11月通过招考,招录了一名会计专业人员,补充财务力量,切实做好财务相关工作。二是于2023年3月份组织开展资产盘查,查缺补漏。目前已完成盘查,账实相符。三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利用周五时间,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在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上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党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利用周例会集体学习局“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切实提高全局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二是明确办公室负责党组会材料的审核把关,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会研究后实施;由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及时将未经会议研究的事项上报党组决策。三是进一步转变作风,对巡察反馈的信息上报不及时现象,认真排查梳理,进一步理顺信息直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坚决堵塞漏洞。

(2)针对存在以行政文件代替党委文件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了自查,对已形成的干部人事任免、退休等文件进行了清查核实,整理出不符合印发规定的文件,共7份;二是对不符合印发规定干部人事任免、退休的7份文件,以党组文件进行了重新印发,已全部印发归档;三是加强对公文的审核把关,从文件起草、会签、审签等各个环节严格程序。同时,加强公文拟定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全局公文办理水平。四是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规则,上墙公示,推动制度落实。

2.推进干部人才工作有欠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新能源产业人才规划组织实施力度不大、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人才政策宣传。通过网络媒体向新能源企业宣传《济宁人才金政20条》;2023年3月24日,参加市能源局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向各县市区业务负责人宣讲解读新能源有关政策和《济宁市新能源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2023年4月25日,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对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进行解读,并明确实施“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创新发展”的保障措施。二是发挥专班作用,组织人才招引。2023年以来,会同制造强市新能源专班,协助企业解决人才问题3件;2023年3月份,会同制造强市专班、宁德时代专班负责人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对接新能源人才培养。三是创新平台载体不断加强。支持山东金人电气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入选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3.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不细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机关党委指导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已责令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严格按照要求重新选举,并报机关党委严格把关审核。经选举,支队党总支班子已全部配备到位,并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委的领导管理,要求机关党委切实提高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对各基层党组织提报的材料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下属培训中心支部多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一是对照问题培训中心立即组织召开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和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列入培训中心党支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内容,及时召开党支部工作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 2023年党支部计划培养、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已有1名同志被培养、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关于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存在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方面问题。

(1)针对前期市委巡察反馈的执法车辆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的问题:依据实际工作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车辆配置意见,分别向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财政局提出支持申请,目前已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及有关规定完成了执法车辆的购置工作,共新增执法用车辆4辆,更换1辆,基本满足执法需要。

(2)针对前期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的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①持续深化煤矿安全监管。一是执法检查前,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2023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58家次。二是结合我市煤矿实际,邀请高校教授及行业专家对全市煤矿开展全覆盖的风险隐患排查。三是每季度开展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煤矿安全“云讲堂”“干部大讲堂”,邀请监察部门对全市煤矿监管执法人员进行授课。②持续深化电力安全监管。一是与公安、林业、供电等部门沟通配合,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实现问题隐患的闭环管理。二是对市级监管的电力企业,建立一企一册安全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三是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邀请各电厂专家前来授课。组织执法及业务科室人员赴华电邹县电厂,实地调研安全生产、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和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等工作,增加专业素质,提高电力安全执法能力。③持续深化长输油气管道监管。充分发挥市级管道保护专委会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专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长输油气管道保护重大问题;先后开展了长输油气管道风险专项治理、老旧管道及高后果区专项攻坚行动,集中清理了一批占压隐患不断加强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修编《济宁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建立与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联络沟通机制;与市住建局分工协作,共同印发了《关于明确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镇天然气管道监管职责分界点的通知》,消除了监管盲区,形成了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管道监管责任体系。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许多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整改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下步,市能源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强化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局工作进一步提水平、上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能源管理工作更上新水平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并通过组织开展评估验收,督导落实、落细、落小,确保整改到位,杜绝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并以制度固化的整改事项,坚持督导常态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住制度漏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991609;电子邮箱jnsnyjbgs@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能源局党组

2024年1月9日   

网站标识码:3708000008

主办单位:济宁市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