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辖区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及省属、市属煤矿联系包保、安全巡查、驻矿盯守等有关情况的公告
关于济宁市辖区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及省属、市属煤矿联系包保、安全巡查、驻矿盯守等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煤矿安全分级监管责任的通知》(鲁能源安全〔2021〕151号)和《省政府安委会煤矿专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煤发〔2024〕4号)要求,现将济宁市辖区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及省属、市属煤矿联系包保、安全巡查及驻矿盯守等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济宁市省属、市属煤矿联系包保、安全巡查及驻矿盯守人员信息表.xlsx
济宁市能源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