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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在我市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 2024-04-25 23:35 信息来源: 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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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4月25日,山东省能源局在我市举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本次培训由山东省能源局主办、济宁市能源局承办,本次培训邀请了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炭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朱林进行专题授课,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班上,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炭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朱林以《严格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为题进行授课,强调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重点讲解了规范执法“四梁八柱”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明确、内容充实,理论知识与实践方法兼具,为下一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指明了方向。市能源局田甜、陈飞同志分别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系统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作出讲解。省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王军通报了一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案卷网上检查情况。

刘学军强调,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三年行动方案等贯彻落实措施,突出抓好学习宣贯、诊断体检、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将制度措施落实贯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文件要求入脑入心、刚性执行、落地见效。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数据库,实施清单化管理,扎实推进重大隐患全方位排查、全流程管控、全过程监督。

刘学军要求,煤矿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松懈麻痹,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瞄准长期以来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主动谋划落实对策措施,全力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守牢安全防线。

各产煤地市、济宁市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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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