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煤矿新《煤矿安全规程》宣贯专题培训第二期培训班顺利开班
10月22日,全市煤矿新《煤矿安全规程》宣贯专题培训班(第二期)开班,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凡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曾凡玉立足济宁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就如何深刻理解新《规程》修订背景、准确把握其重要变化、全力推动其现场落实,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一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要求,深刻领会新《规程》修订的深远考量与重大意义。新《规程》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最核心、最具权威性、基础性的技术规章,被誉为煤矿企业的“生命法典”、矿工兄弟的“护身符”,与上版相比,本次修订新增条款56条,实质性修改条款高达353条,变动幅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标准要求之严,堪称一次“彻底的修订”和“里程碑式的升级”。我们绝不能将其视为一次普通的技术文件更新,而必须从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时代背景、更严的现实要求来认识和把握其重大意义。二是要聚焦核心要义,精准把握新《煤矿安全规程》的重要变化与专业要点。要积极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升级,推动向“事前预防”转型,守住安全底线;革新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拥抱智能化变革,优化生产组织;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明晰操作红线,夯实基层基础。三是要强化担当作为,全力确保新《煤矿安全规程》在现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学习宣贯的最终目的,在于应用,在于执行,在于将《规程》的文字要求,转化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显著成效。宣贯培训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在现场管理水平的提升、安全隐患的减少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上。
曾凡玉强调,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形式的全员宣贯培训,营造“学规程、用规程、守规程”的浓厚氛围;对标对表,立即组织全面深入的对标自查与彻底的闭环整改,确保新旧《规程》平稳过渡、无缝衔接;严格履职,强化全过程、精准化的监管督导与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久久为功,构建学用结合、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推动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共同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能源局有关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各煤矿企业和煤矿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培训部门管理工作人员、专兼职教师共计92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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