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煤传〔2015〕66号
各矿业集团,各煤矿: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市煤炭工业2015年度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申报条件
(一)推荐办法
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提名推荐两种方式。
1.推荐单位推荐
市煤炭局作为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全市煤炭行业优秀科研项目和人选参加评审。
2.专家提名推荐
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实行同行专家提名推荐方式。每个项目由两名同行专家提名推荐,每位提名专家每年可推荐一项本人所从事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市科学技术奖项目,专家资格要求见《济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和人选除符合《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济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需在
2、没有经过鉴定,以验收、结题等方式取得的科技成果,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后,也可申报。科技成果登记需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并根据操作说明填报、导出《科技成果登记表》,报经市科技局成果科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成果项目进行公示,并报送省科技厅批准给予成果登记号。
3、申报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4、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提交的知识产权、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为近5年内且在
5、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15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进行申报。
6、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7、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8、符合上述条件的推荐项目均应经过公示且无异议。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对照《济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管理办法》中对各奖项各等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方可上报市煤炭局。
请于2015年8月14日前按照拟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奖种填写对应推荐书word版(见附件)并附专利、论文、论著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报市煤炭局规划发展科(308室),经市局初审,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退回不予推荐,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专家提出推荐奖项等级后,统一发放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
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最高奖和合作奖今年不实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应推荐书(见附件)后打印。电子版申报材料为推荐书和附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word格式)。
2、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网上申报,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可以从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stbjn.gov.cn)政务大厅登录。在电子版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报送要求
1.纸质推荐材料包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电子版一份,还须报送党组织同意函、公示报告等各一份。
2.申报截止时间: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科技局通知中关于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重点做好《项目简介》、《主要科技创新》等部分的介绍,准确客观地描述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对项目的创造性贡献,具体写明完成人对主要技术创新点的贡献及投入工作量,强化旁证材料对贡献的支持力度。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准确把握时间安排,确保按时、保质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3.在项目推荐前,市局将在市煤炭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推荐奖种和等级、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和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和工作量、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推荐书中推广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请各单位按推荐公示要求准备相关内容材料。
附件可从市煤炭局网站http://mtj.jining.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
联系人:付海洋
联系电话:3151603 15069787201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15年度济宁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及相关材料
济宁市煤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