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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地方煤矿从业人员新《安全规程》宣贯专项安全培训和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03 09:45 信息来源: 煤炭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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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地方煤矿从业人员新《安全规程》宣贯专项安全培训和考试的通知

 

济煤传〔2016〕62 号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各煤矿: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宣贯精神和要求,经市煤炭局研究,决定近期集中分级组织全市地方煤矿从业人员新《安全规程》宣贯专项安全培训和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习和考试内容

1.新《煤矿安全规程》修改背景、过程、意义及总则要求,新增和主要修改内容介绍;

2.新《煤矿安全规程》贯彻执行中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有关实际工作要求、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3.近年来煤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相关规定和标准;

4.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和考试组织方式

1.省级组织宣贯培训考试:各煤矿企业副总以上管理人员、部分优秀科(区队)长,由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监局统一组织。培训时间:2016年5至9月。

2.市级组织宣贯培训考试:市煤炭局委托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期综合班,培训时间:2016年6月20至24日;

参加对象: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安监人员,各煤矿企业部分优秀科(区队)长、技术员,各煤矿企业教育科(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人员,各单位选派3至5人参加。

第二期采煤专业班,培训时间:7月1至5日;

第三期掘进专业班,培训时间:7月7至11日;

第四期机电专业班,培训时间:7月15至19日;

第五期运输专业班,培训时间:8月8至12日;

第六期通风、地测专业班,培训时间:8月15至18日。

第二至六期参加对象:各煤矿企业部分优秀科(区队、班组)长、技术员、安检员、工人技术骨干,各煤矿企业教育科(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以上每期各单位选派5至7人参加。每期第一天上午报到。

培训组织地点:济宁市王母阁路170号(联系人:冯兆哲,电话:15853785080,邮箱15853785080@163.com)

3.集团公司组织宣贯培训考试:除参加省、市级组织宣贯培训人员之外、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由各集团公司负责分批组织,时间2016年5-9月。

4.煤矿企业组织宣贯培训考试:一般从业人员的宣贯培训考试由煤矿企业负责组织,时间2016年5至9月。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结合职工工作实际岗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缜密组织,培训学习时间要不少于40学时/人。对考试成绩优异的,要给予表扬;对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处罚并组织补学补考,仍不及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各单位要迅速掀起“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的活动高潮,确保本次培训考试全覆盖、无遗漏。

3.本次专项培训考试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具体宣贯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并将有关考试成绩一并上报市煤炭局。

 

          济宁市煤炭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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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