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煤炭局委员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中共济宁市煤炭局委员会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局党委组织做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抓好煤炭工业重大改革举措,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2.深入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科学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3.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安排部署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正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按照“岗责对应”原则,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职能科室、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利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二、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4.认真做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部党内法规,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同尊崇党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联系起来,学思践悟,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遵规守纪大教育、干部作风大提升”三大活动。紧紧围绕“撸起袖子加油干”这一主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好三大活动,推动干部思想境界进一步增强,实干担当精神进一步强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煤炭工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提高坚强的思想作风保障。
6.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丰富教育活动形式。结合全市“儒韵清风”廉政文化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系列化、有特色的廉洁从政教育活动。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7.立足儒家文化资源优势,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感染作用。用历史文化的力量支撑自信,认真学习中央纪委打造的《中国传统中的家规》、《聆听大家》、《反腐三人谈》、《廉洁文化公开课》等精品栏目,引导党员干部鉴古知今,向善向上,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警人,增强思想宣传工作的文化感染力。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8.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点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赠送贺卡、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切实加强和改进财务等方面的管理,突出源头防范。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9.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委、市纪委的有关要求,加大对局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财务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监督。
10.加强单位内部日常作风纪律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局人事科牵头,加强对干部日常作风纪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 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庸懒散”、“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形成勤政廉政的机关作风。
11.继续开展“涉企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1)部门和个人利用职权插手煤炭运销、推销物资商品等微观经济活动,牟取个人私利的。(2)部门和个人私自下达收费罚款指标的。(3)以所谓自愿名义到企业和服务单位索要赞助、报销费用、借用物资车辆的。(4)除事关安全的紧急情况外,未履行行政许可和批准手续到企业检查的。(5)开展煤矿安全检查时,接受企业宴请和礼品的。(6)职能部门与中介组织明挂钩或暗挂钩乱办班、乱培训的。
四、完善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2.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明确“议事”程序和规定,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探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办公室的做法,强化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3. 积极推行“1+1全程跟进工作法”。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对煤炭局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通过事前备案、事中跟进检查、事后监督问责的方法,监督煤炭局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从而把纪检监督落实到业务工作一线,实现纪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实现“1+1>2”的效果。
14.扎实做好驻村联户和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联户干部定期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蹲点调研等多种方式,经常保持与重点联系户的直接联系,虚心向群众学习,与群众交流,接地气、交朋友,全面了解重点联系户的情况,帮助重点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第一书记认真做好包驻村工作,深入了解包驻村需求,在改善村基础设施、群众文体设施以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根据煤炭局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扶贫干部要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全面深入了解家庭需求和困难,掌握致贫原因,寻找脱贫办法,做到对症下药,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1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规定。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16.自觉接受市纪委和派驻八组的监督。认真落实市纪委《工作联系暂行办法》和《七项制度》,按照纪检组3+2工作法,认真配合纪委派驻八组的工作,主动接受派驻八组的监督。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在局机关和直属副县级单位设立意见举报箱,统一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管理,坚决遏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腐败现象发生。在本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抓好落实,确保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五、提高思想境界,强化率先意识
17.大力推行优良的工作作风。在煤炭系统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及“责任追究制”等工作方法,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对照职责范围,明确服务事项、办理地点、时限等。凡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压缩时限办结。严格执行“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度。涉及需要本部门联合审批、办理事项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18.认真参加监督评议活动。认真参加市直部门单位践诺承诺、十佳作风标杆窗口、十佳群众满意窗口、“双评”等活动。
19.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要制定清晰地服务说明,公开服务方式、服务信息、服务人员、服务责任、服务办结时限等。
20.加强网络问政工作。高度重视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确定分管负责人,明确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服务态度好的承办人员,专门负责群众留言的受理和反馈工作,充分发挥网络问政作用,促进现代服务型机关建设。
21.抓好煤炭“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热线和专题栏目的作用,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适时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上公开接听热线,回答咨询,互动交流。
22.做好接听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部门负责人按要求接听公开电话,接听群众来话,倾听群众意愿和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