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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12-01 16:58 信息来源: 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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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能源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822日至91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能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班子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对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当作对局党员干部政治立场、党性觉悟、“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和现实检验,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自觉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局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成立了市能源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整改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党支部负责人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提高全市能源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明确目标责任。为推动整改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作为“必答题”,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准问题症结,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制度,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四)认真督促检查。为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落实,由局人事科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周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听取各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汇报整改情况、研究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研究处理有关整改事项,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了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制度规定和党的文献,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规定;重新修订了《加强作风建设“二十个不准”规定》等内部制度。

(五)强化成果运用。市能源局党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积极与市委巡察办沟通衔接,与派驻纪检组密切配合,对巡察指出的重点人重点事,旗帜鲜明提出了具体处置意见,对涉及的违规违纪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政策办理,该上交的上交,该收缴的收缴,相关责任人在局全体人员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较好地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整改以来,开展专项整治2次;新制定规章制度14个,修订规章制度13个;写出书面说明4份,书面检查1人次。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1.关于政治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党课教育、会议研讨、基层调研等方式,原汁原味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新发展理念有关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进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升理论中心组成员政治素养和决策水平。整改以来,中心组理论学习14次,开展研讨14次。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作为政治责任、摆到突出位置、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三是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学习的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实施细则,确保每月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整改以来,先后组织修改个人学习计划1次、集中学习13次、撰写交流研讨文章20余篇、县级干部讲党课11人次。四是认真抓好线上学习。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开展学习,先后8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做答灯塔大课堂有关“课堂作业、模拟自测”等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对应知就会内容进一步深化。

2.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不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月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并结合我市能源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年度能源工作要点,确保2020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二是根据领导干部分工,各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全市煤矿企业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协调解决原兖矿、山能、济能累计提出在煤炭工业新旧动能重点项目向前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42项,其中,已解决了27项;正在解决的8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1项;因受政策和规划限制已销号的6项。三是积极推动实施《济宁市煤炭工业新旧动能转换发展规划》和《济宁市煤炭工业新旧动能转换暨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讨论稿)》落实,引导非煤产业发展。2020年前10个月,全市煤炭企业非煤累计收入(含市外)非煤收入2403.7亿元,同比增长28.14%,非煤收入占全行业营业收入的80.2%。四是建立煤炭行业新旧动能项目库,并建立完善调度机制。目前,全市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入库41个,计划总投资277.18亿元。通过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进展情况报表》和《问题解决台账》,对重点事项进行督导调度,截至2020年10月,已完工项目23个,建设中项目9个,规划中项目9个,累计完成投资92.27亿元。

3.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机关工作流程进行了再造。研究制定了《局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坚持依法高效、主动服务、简化合并的原则,及时主动了解企业需求,提前做好各类咨询指导引导等服务,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精准扶持。二是转变行政审批观念。制定出台了《局行政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管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了抽查对象诚信档案。对受检查的煤矿企业每次执法检查后均下达执法文书,并将执法信息在市能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处罚结果在“信用济宁”平台进行公开。四是认真拟制执法经费和执法车辆等装备预算,并积极向市财政申请拨付,2020年4月22日,市财政拨付能源综合执法专项经费12万元。五是将借用人员返回能源综合执法支队工作,确保运行机制畅通。六是标本兼治抓安全,重在长效机制下功夫。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量化计分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等文件,并组织对全市煤矿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2019年9月份至2020年11月下旬,共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87矿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88份,查出问题3310条,截止2020年11月底,已整改问题2729条,正在整改的问题581条,立案调查处理133矿次,罚款641万元。执法信息公示173矿次、处罚结果公开123矿次。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12月,重新修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写入党组议事规则,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到位。二是突出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16日,共召开42次党组会,重点研究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47项“三重一大”事项。对研究决定的相关事项,相关科室负责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局党组督导调度。

2.关于党组会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了由办公室专职人员且为正式党员的同志作为记录人员记录党组会议内容。二是规范印发会议纪要,对之前未形成会议纪要的31次党组会进行印发,并对之后召开的党组会,全部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对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

3.关于党组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了市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人员的管理,根据济宁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济机构改革办函〔2019〕24号)要求,市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撤销事业单位建制,行政职能并入市能源局,原在编人员划入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和班子成员调整,2019年 11月以来,先后2次对领导干部进行工作分工,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领导。三是对局内部规章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对内容相近、业务关联的制度能合并的合并,对内容空泛、缺乏约束力的制度该取消的取消,新制定《行政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局内部规章制度14个,修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二十个不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局内部规章制度13个。

4.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担当意识。2019年11月11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央第七巡视组及省、市委领导关于新官不理旧账方面的讲话,专题研究了清理旧帐的解决方案,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督导市煤矿培训中心历史遗留的往来款平帐落实工作。二是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借款长期挂账等问题。至2019年12月底,运河煤矿、横河煤矿、蔡园煤矿及鲁煤技能鉴定中心已完成了平账。挂账原市煤炭冶金工业公司的120.6万元欠款调整为往年度损益账务进行处理。三是修订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新修订了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并组织局全体人员进行学习。2020年2月初,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了1次专项整治。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能源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研究制定了《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制定了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4项局内部文件。局党组研究形成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定期研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2020年1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有关文件,就反馈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了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落实。2020年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对领导干部重新进行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点是局门户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由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经费保障,做到实报实销。严格监督本单位职工QQ群、党员微信群发言,引导党员和职工积极传播正能量。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敏锐性,对市委重大党建工作部署做到早传达、早研究、早部署。二是2019年12月16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市委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工作会议精神。三是研究制定了《市能源局党组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工作措施》,从加强政治学习、加强党员管理和班子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在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各党支部开展支部对标达标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及定级评星。截止2020年11月底,各支部在重点抓好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建设、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党建责任落实等9个方面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经自评自鉴,已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了3个五星支部、3个四星支部。

2.关于没有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济宁市能源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2019年12月1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了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听取了6个在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现场评议,经过评议,有3个党支部获得“好”等次,3个党支部获得“较好”等次。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2020年8月、10月,先后组织两批共6人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6名同志均培训合格,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

3.关于“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学用脱节、效果不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悟原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中央规定的学习资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的形式,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个人学习和工作实际,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8个专题每月进行一次深入交流研讨,碰撞思想,打牢了理论根基。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安全生产、全市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等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确定了8个调研课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到企业、基层开展了为期10天的蹲点式调研,形成调研报告8篇,并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提出意见建议25条,解决了新能源产业发展、简化获得电力、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稳步推进、力促霄云煤矿复产、阳城煤矿村庄搬迁等5个方面问题。三是积极整改。主题教育期间,局党组班子强化问题意识、整改意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从一开始就改起来,即知即改。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作为整改落实第一要务,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以及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全程跟踪管理,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截至目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查摆的24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4.关于民主生活会跑偏走样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12月9日,局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民主生活跑偏走样问题,并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相互之间指出批评意见27条,批评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坦诚相待一针见血谈问题,讲不足,实事求是,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二是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严格把关。局党组班子成员亲自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党组书记先后2次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避免了材料雷同、查找问题不深不透等问题的出现。三是认真整改。针对民主生活会整改较为敷衍的问题,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后,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针对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5个方面查摆出20条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整改一条销号一条。

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修订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组织实施者,对所要达到的效果,提出具体要求,以保证组织生活制度有章可循,规定动作做到位。二是及时建立“三张清单”。2019年12月中上旬,各党支部召开了年度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总结上报机关党委。三是认真查摆问题。在此次组织生活会中,各支部书记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班子剖析材料,剖析材料即讲工作成绩,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做到了有问题、有原因、有整改,杜绝了用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代替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在下一步组织生活会中,机关党委将持续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确保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开展。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领导干部分工调整,明确了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成立了济宁市能源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廉政风险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按季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机关党委备案。三是严格述职述廉制度。在2019年底班子述责述廉过程中,班子成员个人书面材料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了《济宁市能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支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在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五是针对培训中心提取支出现金数额较大,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的隐患,经局党组研究,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市煤矿培训中心食品购买方法和专家培训授课费报销管理进行查实、督导整改。自2019年8月起,培训中心将食堂农畜产品等的分散式、现金直购方法调整为委托第三方集中采购,采用集中结算方式,对第三方凭发票进行非现金银行划转方式报销;对培训专家授课费用发放方法立即整改,将专家现场签字、现金领取方法调整为对其个人银行卡网上划款方式进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和支出,加强了廉政风险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中学习日等时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省、市委实施办法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会议精神。二是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好《实施细则》等有关精神、规定,把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公款购买酒水等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五)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下属单位违规摊派费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支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支队财务账户设立。2019年9月,原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零余额账户和在中国银行济宁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基本户均已撤销,资金转结至原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零余额账户,杜绝了零余额账户之外设有银行账户。2020年1月份,原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零余额账户撤销,结余资金上交至市财政局。

2.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转嫁费用支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工作中强化财务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法》,对预算外开支要及时向市财政申请,没有得到预算外资金批复不得进行支出。二是2019年12月 23 日召开局办公会议,组织学习了《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3.关于违规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支队中层以上干部及财务人同学习《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支队财务内控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支队财务支出,严格执行收支预算,杜绝超预算支出行为。三是成立了财务支出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支队财务支出流程的审核和审批,明确了经办人、财务人员、审核人、审批人责任,加强各流程的审核和审批,确保财务支出规范。

4.关于公务卡使用率低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的时机,重新学习了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有关规定。二是对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执招待费等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目录,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

5.关于报销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会计法》、《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切实提高认识。二是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严格审核费用原始凭证,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17年1月20日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支付2016年11、12月份物业费时,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已由物业公司提供收据双方平账。四是2018年2月26日义能煤矿结算培训费时,根据财务有关规定由培训中心另开具收据双方平账。五是关于报销培训教材费已由分管领导和财务复核后进行补签。六是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6.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登记处置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二是2019年10月,结合单位搬迁,由办公室牵头,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清查,请济宁市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需要报废、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出具损益报告,并向市财政局报备,做到账实相符。同时,针对巡察中提出的5项没及时登记的固定资产,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帐簿。三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整改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局各项工作上台阶。

(一)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将问题整改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个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991622;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区省运会指挥中心C0627,272000;电子邮箱:jnsnyjrsk@163.com。

 

                                

中共济宁市能源局党组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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