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措施》一席谈丨国家矿山安监局重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洪光
牵住责任落实“牛鼻子”
推动《硬措施》见行见效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聚焦矿山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全方位压实责任,有力回答了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办”的重大命题,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和强烈的问题导向,为我们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紧牵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深化查企督政、督政促企,确保贯彻《硬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刚执行。
一要坚持严字当头,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矿山能否长治久安,关键看企业主体责任能否有效落实,核心是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能否履职尽责。《硬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实际控制人的安全履职标准和追责要求,抓住了根本和要害。国家矿山安监局重庆局会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集中时间和力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专项检查,聚焦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七项职责细化清单、实督严查,通过明查暗访、杀“回马枪”等方式,严厉打击强令冒险作业、不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瞒报谎报事故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依法处理处罚,严格做到“五个一批”(惩处一批、约谈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批)。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常态化开展“解剖式”“穿透式”监察,一体延伸检查企业上级公司安全履职情况,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深挖自查自改走过场、重大事故隐患屡查屡犯背后的责任悬空、落实不力等本源性问题,推行“三查三警”(查事警人、查下警上、查一警十),形成有力震慑。加密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频次,创办矿山安全大讲堂,推动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知敬畏、明责任、控风险、提能力”;持续开展矿长、总工程师风险管控能力评估,对不达标的坚决责令撤换;制发矿山一线员工岗位风险管控清单和“明责卡”,强化安全风险“末梢”治理,推动安全重心下移、安全防线前置。
二要坚持实字打底,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矿山安全内因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外力的督促和推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矿山安全状态最清楚、监管最直接,关键是要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守法。重庆局将夯实监管部门责任作为国家监察的重要着力点,以自身硬带动监管硬,通过对监管部门检查指导、示范监察、联合执法、参加公开裁定等方式力促监管监察跨前一步形成“交叉火力”。建立市级监管监察部门协调联动“五项机制”(联席会议、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工作联动、重大事项联合通报督办)。督促监管部门打好风险管控主动仗,每月制发《矿山安全风险预警》,针对高风险地下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山“一矿一策”加强重点监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台账,实施日调度、周督促、月评估,实时掌握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将监管部门对矿山企业的处理处罚情况纳入清单管理,实施月度分析评估,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地方政府统筹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化矿山安全源头治理、治本攻坚,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应当发现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失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行政处罚与辖区矿山安全实际状况不符的,第一时间发出建议书、建议函,督促区县实施责任倒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求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坚持刚性督政,推动地方属地责任落地见效。督政是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必须牢牢把握“监管的再监管”职能定位,按照《硬措施》要求当好地方党委和政府矿山安全“吹哨人”。重庆局着力构建“计划督政”“日常督政”“即时督政”“机动督政”四位一体的督政工作体系,用好“听、问、查、看、验”五种手段,不断提升精准督政质效。下好督政“先手棋”,对全市所有涉矿区县开展大调研大摸底,围绕矿山行业在各地经济总量、产值、税收中占比等重点内容建立基础数据库,着力掌握矿山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一地一策”明确督政的重点和工作切入点。督政前,召开预备会议,对矿山总体安全状况、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精准预判,制定细化督政方案。督政中,注重“查企验政”,从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有力、执法是否严格、监管能力是否达标等方面对地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精准画像”、严格督导。协调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清单,细化明确矿山安全履职要求;督促地方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带头与矿山企业“谈心对话”;将地方政府领导落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等情况纳入督政必查内容。做好督政“后半篇”文章,强化督政建议闭环落实,对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或对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一律在局机关约谈相关区县政府负责人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以刚性约束推动《硬措施》硬要求落地落实。
来源: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