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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煤矿事故警示暨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4-06-03 09:18 信息来源: 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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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下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暨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视频会,会议通报了山东能源华丰煤矿透水事故,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对下一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纪检组长李波主持会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副局长王其江、省能源局副局长刘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会议后,接续召开全市煤矿事故警示暨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华丰煤矿事故教训,安排部署全市煤矿防治水工作。会上,市县属煤矿就华丰煤矿事故后采取的工作措施作了交流发言,古城煤矿、济三煤矿就如何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作了经验介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执法三处处长韩学峰、执法四处处长李振国,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卞清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煤矿安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华丰煤矿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看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真正警醒起来、行动起来,绝不能一次次用生命和鲜血去验证事故教训;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细致找出找准各自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将问题隐患防范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矿井长治久安。

会议强调,要多措并举抓好煤矿防治水工作,重点开展好六项举措,即开展一次排查、落实一项措施、组织一次事故讨论、做好一次培训、强化探放水管控、落实好“五个严禁”,同时全面从严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煤矿安全生产;要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做实做细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与其他有关部门形成组合拳,实现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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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