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能源局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2024年,市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四减四增”能源结构调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履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助推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壮大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兖州区兴隆庄街道一期2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67.2MW以及任城区安居街道35MW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141万千瓦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已全面开工。时代绿色能源兖州区储能一期储能项目、华源热电熔盐储能项目建成并网。2024年,全市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98.56万千瓦,同比增加19.3%,总规模达609.11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35.38%,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
二、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实施“加减乘除”节能减煤工作法,科学开展能源消费结构综合评价,持续强化节能监察执法,稳步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以提升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水平为切入点,指导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用能单位全力降能耗。积极拓展非化石能源资源开发和应用场景,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废料等其他形式利用纳入非化石能源消费量统计。嘉祥县、汶上县获批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单位,济宁海螺水泥“零外购电”智慧园区获评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
三、持续优化煤电装机结构。按照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要求,在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各县(市、区)科学谋划全市煤电机组更新改造方案,大力推进低效煤电机组关停整合,电力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加快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不断提升煤电清洁利用水平。2024年,累计关停退出低效小煤电机组8台、26.8万千瓦。
四、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广绿色开采技术,鼓励各煤矿结合资源赋存情况实施充填开采,全市12处煤矿建成充填开采系统。提升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持续开展“一优三减”,推动煤矿优化开拓布局,推行高效安全开采和边角煤回收技术;支持煤矿建设井下选矸技术,实现“采煤不见矸、矸石不升井”。加快“无废煤矿”建设,推动5处煤矿入选省级无废细胞。强化煤矿先进设备更新力度,大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36处煤矿通过智能化建设市级验收,积极淘汰替代高耗能设备。在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覆盖不到的区域继续开展冬季清洁煤推广工作,联合县(市、区)累计推广清洁煤1.74万吨。
五、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有关工作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2020年—2024年,连续五年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位居全省第三位。
六、持续开展煤场扬尘防治。组织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对煤矿、经营性煤场和矸石堆场扬尘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强化线上、线下常态化监管,加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煤场扬尘治理动态达标。
下一步,市能源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锚定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以“走在前、勇争先”的工作要求,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进能源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济宁市能源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