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和应急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37-3991612